五饼二鱼

路加福音 — 第 35课

路加福音 12章1-12节

路加福音 12

防备假冒伪善

1.这时,有几万人聚集,甚至彼此践踏。耶稣开讲,先对门徒说:“你们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就是假冒为善。

2.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3.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上被人宣扬。”

不要惧怕

4.“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

5.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

6.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吗?但在神面前,一个也不忘记。

7.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在人的面前承认基督

8. “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

9.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10.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

11.人带你们到会堂并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什么话;

12.因为正在那时候,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

问题

暖身问题:

在上节课中有哪些真理让你深思反省?或者帮助你更好的认识自己生命的状况?


路12: 1-3

● 请思考主为什么要讲这些话?这对你有什么影响?

● 应当如何避免法利赛人的酵?

本段小结:

宗教领袖不但否认耶稣的神迹(路11:15),也议论他不守他们的习俗(路11:38),耶稣就逐一斥责他们(路11:39-52)。 从那时开始,这些宗教领袖就不断要找耶稣的把柄(路11:53-54)。 在这样的背景下,数以万计的人拥来听耶稣讲道。耶稣吩咐人要小心法利赛人的酵,就是指法利赛人的伪善,因为他们内在的邪恶与外表的仁义道德完全是两回事; 离开法利赛人的假道学/虚伪转投耶稣,对主的追随者来说有一定的危机,因为法利赛人已处处针对耶稣,还称呼他为鬼王,他们又怎会善待跟随他的人呢(太10:  25)? 耶稣吩咐跟随他的人不要怕他们(路12:4),因为隐藏的事必会显露。 就在耶稣完成十字架的工作后,跟随他的人不再需要在密室耳语着耶稣的教导,而是大胆和公开地宣扬它。 路12:3 “你们” (第二人称,即门徒&追随主的群众)说话,就是群众在暗处和密室传讲耶稣的教导,将会在明处和屋顶被宣扬。


路12: 4-7

本段小结:

 “恐惧和害怕” 本身都不是人们喜欢的情绪。但是任何事物在神的手里都会被他的大能转变,即使是“恐惧,害怕”。当我们用在神的身上时,却能给我们带来莫大的福气。因为神的看顾精心到连我们每一根头发都数过,靠着这样一位对我们的爱毫无保留,又是世上一切主宰的创造主,我们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惧怕的。

在危难里,信徒有时以为是被神忘记了,或以为神不在乎我们的处境,以致用负面的态度来独自面对,例如惧怕、忧虑,甚至向恶待我们的人报复! 但是神既然这么关心和看重人,他怎会对我们的处境坐视不理? 再说,就是被带到官府或在任何人面前受审,神也会透过圣灵指引我们说什么(路12:11-12)。 信徒要认定终极的审判在神(参罗12:14、17-21),别惧怕那些将会被神丢在阴间的人,也不要让对他们的恐惧侵蚀我们内心的平安。


路12: 8-12

本段小结:

我们若盼望基督在末日时承认我们是属他的,是他所救赎的子民,就必须在地上承认他。我们断不要耻于让人看到我们相信基督、服侍基督、热爱基督,而且我们在乎主基督的称赞胜于人的称赞。

承认基督的名,是所有基督徒义不容辞的责任。承认基督所要面对的困难无疑是巨大的。在任何时期,它从来没有容易过。只要这个世界仍然存在,这一困难就不会消失。承认主耶稣,必然会给我们带来嘲笑、奚落、鄙视、挖苦、憎恨,还有迫害。但是,不管我们喜欢与否,也不管这样做艰难与否,不管用什么方式必须承认基督。我们若不认基督,或以他的福音为耻,或许会在几年内稍稍得到人的好评,但它却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真正的平安。但是,基督若在末日时不认我们,却会叫我们在地狱里永远灭亡!我们务要抛弃我们懦夫般的恐惧。无论如何,让我们承认基督。

有一种罪是不得赦免的,那就是 “亵渎圣灵” 的罪。人用头脑清楚地认识了神的真理,却故意用心来拒绝这一真理。这乃是一种掺杂状态,即人的悟性虽然蒙受了光照,但人的意志却决意行恶。祈求神,救我们脱离那种对基督教冰冷的、思辨的与不敬虔的头脑中的知识。因为这等知识乃是礁石,成千上万的船只永远沉没在这里。人的心灵若蒙受圣灵光照,却不接纳这光照,就再也没有哪颗心比这样的心更刚硬的了。我们不管蒙受了怎样的光照,就当应用这光照。我们不管拥有怎样的知识,就当完全按照这种知识来生活。虽然作为无知的异教徒屈身向偶像和石头下拜已经够糟糕的了,但是,若有人自称为基督徒,也晓得关于福音的道理,却甘愿与罪和世界联合,那他就必要到地狱中最凄惨、最底层的地方报到。

我们有时候会蒙召,进入一群与我们志趣完全不相投的人当中,我们去的时候心中会充满困扰和焦虑。我们担心会说出不该说的话,而又没有说应该说的话。每当这样的时刻,我们就应当牢记主的应许,也要纪念我们的主。如此一来,他就绝不会让我们失望,或是离弃我们。他必要赐我们口才和智慧,讲出当讲的话。“圣灵要指教你们” 当说的话。

注释

路12: 1-7

1.几万人(聚集):该词希腊文的字面意思是 “无数的” 或 “成千上万人” 。莱特福特认为,这句话证明七十位门徒传道获得成功。

1.1你们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主在另一处经文中一个完全不同的场合也曾经发出过这一警告,告诫教会要提防形式化和虚伪。一直以来,很少有哪条警告是人们如此迫切需要又被如此忽略的了。“酵” 这个词被用来表达假教训,因为它起作用的方式是隐秘的、悄无声息的。尽管相对于整个面团来说,酵是微小的,可一旦放进去,就会改变整个饼的特征。假教训就是这样的。它似乎“微小”,却会持续地、悄无声息地产生影响。不知不觉中,它就会毒害整个福音。倘若有人在这治疗灵魂的伟大处方上加添什么,或减去什么,这剂妙方就被破坏了。

2.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这节经文似乎允许有两种解释。(1)这是对假冒为善、毫无益处所作的一般性陈述,因为一切最终都要显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2)这是一句对门徒所说的插入语,要他们不要保留任何教训,而是要 “宣告上帝全部的旨意” 。 这种对内在与外在教义之分——即内在真理用于那些有学问的人身上,而外在真理用于那些没有学问的人身上——尽管得到了一些哲学家的认可,但在福音书中却找不到任何支持。

3.暗中……明处……内室……房上:这些表述似乎都是格言性的。它们都在教导说,在传福音的过程中不要有任何保留。关于 “房上”,我们应该记得,东方的房子一般来说都会有平顶,当地人经常使用这种平顶。

4.那杀身体的:这节经文明确表达了人的身体和灵魂有所不同,而且,人的身体死后,灵魂会独立存在。殉道者临死前常常会引用这节经文,这在教会历史上非常引人注目。

5.当怕那……有权柄……地狱:一些解经家与施蒂尔一样,认为这句话指的是魔鬼。然而,这种解释似乎不太可能。这里指的是上帝,唯独他能让人死又能让人活,使人降卑又使人升高。这种观点是由成尼慈完整而明确地提出来的。

地狱的真实与恐怖,在这节经文的表述中,非常可怕地凸显了出来。人死后有地狱。恶人在今生之后并不是归于虚无的寂灭,而是要面对一个可怕的地狱。有一位公义的上帝,在末后要把顽梗、拒绝悔改的人和不信的人都投入地狱。

“惧怕” 乃当常常铭刻在自称基督徒的人心中。基督自己就曾如此。布吉特说:“当惧怕对人有益时,那么让朋友生发惧怕之心也是好的。” 某些无知的人认为谈论我们和上帝的关系时只能提到 “爱”,不能提到 “惧怕”,这乃是一种不合圣经的观念。

6.一个也不忘记:在这节经文教导我们上帝对一切受造物的护理和眷顾。没有任何东西太微小,是上帝不屑创造的。也没有任何事物太微小,是上帝不屑保护的。凡与上帝百姓有关的事物,没有任何东西太微小,是上帝不会管理的,或者说,是他的百姓不可以借着祷告带到他面前的。我们至微小的事,都掌管在上帝的手中。


路12:8-12

8.在上帝的使者面前:本节和下节经文所谈内容指向的时间,无疑是审判的日子在那一天众天使会被特别分派去将上帝的选民召聚起来,并将恶人从他们当中分别出去。

 “在人面前” 这一表述中指向的时间,必然是今生,即当我们在世人当中时。

这节经文中的 “承认基督”,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在我们遭遇试炼或患难时承认他。无论何时,当我们在一个邪恶的世界中大胆承认自己是他的仆人和门徒,我们就是在承认他了。


9.不认我的:该短语的希腊原文可以更贴切地译为 “凡一直不认我的”。我们必须谨慎,不要把 “不认基督” 仅仅局限于指像彼得不认主这种公开的行为。当我们出于不信,或懒惰,或贪爱世界,或对人恐惧,避讳承认基督是我们的救主和王时,就是不认基督。


10.凡说话:这节经文使用的语言,既深刻又充满奥秘。有些罪不可赦免。对于这种 “说话干犯人子” 和 “亵渎圣灵” 的罪之间的区分,我们切不可忽略。对此的解释可能如下:

得罪人子的罪,是指以下这些人所犯的罪:他们在基督降卑的日子里,不认识基督是弥赛亚,没有接待他,拒绝相信他,也没有服从他,而是无知地不认他,将他钉在了十字架上。许多犯了这种罪的人得到了赦免,对此,我们毋庸置疑。比如五旬节那天彼得讲道之后的情形。

干犯圣灵的罪,则是指以下人所犯的罪:他们在五旬节圣灵被浇灌下来以及福音完全显明出来之后,仍然坚持不信并顽固地不肯悔改,又屈从于悖逆的心。这些特别让圣灵担忧,抵挡圣灵的工作。从《使徒行传》中的几处,特别是《使徒行传》28:25-28来看,这就是许多犹太人的状态。也可参见《帖撒罗尼迦后书》2:15-16。

● 那些说我们主靠着鬼王别西卜赶鬼的人,他们所犯的亵渎圣灵的罪,似乎是另一种形式的罪。我不清楚我们主在这里是不是指这种罪。

● 至于当今不得赦免的罪以及落入这种罪中的可能性,是一个重大问题,不过则是这一主题之下另一个不同的问题,并非我们面前这段经文的主要内容。但很显然存在这种罪。这种罪在于人具有极为清楚的头脑知识,却故意拒绝福音,又故意选择罪和世界,这似乎是最可能的解释。凡是担心自己犯了这种罪因而受其搅扰的人,正是没有犯这种罪的人,这是所有最正统的神学家的判断。彻底刚硬、麻木不仁、良心毫无感受,则可能是凡已经犯下不可赦免之罪的人最主要的特征。他是 “被上帝任凭”,并被放任于一种堕落的心态中。


11.人带你们:这句话中的 “人”一词,并不是特指某个人。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你们被带去时”。可以将此与《路加福音》16:9进行对比。

● 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在彼得和约翰被带到公会面前,以及保罗在腓力斯、非斯都和亚基帕王面前的事件中,我们看到了门徒被带到这些 “有权柄的人” 面前的例子。


11.1不要思虑:该短语的希腊文字面意思是 “不要焦虑,无需挂念,不要担心”。这一表述与 “不要为明天忧虑”(太6:34)中的 “忧虑” 是同一个词。同样的情形还有:“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林前7:34),“应当一无挂虑”(腓4:6)。

● 我们不能假设说,我们主的意思是要他的门徒在所有适当的场合忽视学习和读经。要是那样的话,我们就 可以因为 “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来8:11)的应许,禁止学校中的一切教学活动了。圣保罗在自己的侍奉工作将近尾声时,仍然想到了自己的 “那些书和那些皮卷”(提后4:13)。

● 把这样的应许应用在现代的传道人身上,并用来证明人无需为周日的讲道作准备,这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是毫无根据地轻慢圣经。


12.圣灵要指教你们:这一应许的应验,可以从保罗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面前、在城堡的台阶上,以及在腓力斯、非斯都和亚基帕王面前为自己辩护的例子中明显看到。这种情形也见诸近代历史中,比如威克里夫、胡斯、路德、拉蒂默、里德利、克兰麦等人,特别是英国改教运动中一些女殉道士(比如艾丽斯•德赖弗 )的事迹中。

参考资料:●《研经日课》 编辑:Alan M.Stibbs● ESV study bible● NIV study bible●《路加福音》-释经黙想  作者:J.C.莱尔● 进深本科《路加福音》—良友圣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