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City Catechism
问:什么是罪?
答:
罪是在神所创造的世界中拒绝或忽视神,通过把神排除在生活之外来背叛祂,不活出或执行祂在律法中的要求,从而导致我们的死亡和一切受造物的崩溃。
《约翰一书》3 章4 节: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章伯斯
罪是一种基本关系。罪不是你做错了什么,而是一种非法的存在,是故意、决然地独立于神之外。基督教的一切都以罪的活跃性和根本性为基础。其他宗教对付许多罪行,唯有圣经对付罪性。耶稣最先挑战的就是人身上罪的遗传;因为我们在传讲福音的时候常常忽视了这一点,所以福音的信息现在已经变得不再扎心,也失去了突破力。
约翰 • 林
什么是罪?罪就是违背神的律法,就是没有达到祂的要求,不按照祂要求我们的方式生活,或者说,没有完全活出神造我们的目的。罪是把神排除在我们的生活之外,不以祂的心意为我们的生活准则,不把祂作为我们生命的中心。我们的生活若忽略神的本性,我们就违背了祂的律法。律法就是他对我们施恩爱护、保守我们生命最好最完善的准则。
我们这样想好了:如果我从悬崖跳下,我说:「我不需要地心引力,我要按着自己的规则来。」一方面你会违反特定的规则,叫做「不可从悬崖跳下」;另一方面你忽视了地心引力。在你生命中,你觉得地心引力没有任何意义和影响,也不认为它对你来说有多重要。你不会说地心引力太专制了,顺服这律是不可理喻的。你不会这样讲,因为你知道万有引力是我们生活中必须考虑的因素。当然有我们需要尊重的规则,也会有我们必须要承认的界限。你知道你若挑战地心引力,跳下悬崖会发生什么事:摔个粉身碎骨。
当我们不把神当作神,不理会神慈爱的律例,不荣耀祂,或者用行动表达祂在我们的生命中各方面都不重要、没影响。我们就辜负了我们被造的目的。这将会导致我们摔个粉身碎骨。
也许这个例子对我们会有帮助:当各星球绕一个叫太阳的中心公转时,我们的太阳系会一片祥和,但如果有些行星自行决定自己的轨道,或者有行星决定不环绕任何东西自行运转,会发生什么?死亡并解体。太阳系会分崩离析,因为行星不围绕正确的中心运行。它们没有以太阳为中心,所以带来的结果就是分崩离析,彻底地毁灭。
不以神为中心的生命,不仅仅带来我们的死亡并解体,也带来整个宇宙面临灭亡和瓦解。神造亚当和夏娃,成为了创造的最高峰。当他们犯罪悖逆神慈爱的律例,不只是对他们的生命有影响,也影响了整个宇宙。
保罗写下了「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罪导致灭亡,但福音是耶稣基督在十架上亲尝死味,好叫我们得生命。在某个意义上,祂在十架上被击打苦待,灵魂被撕裂,使我们得以重塑为完全。祂为我们的罪而死,使我们可以活着。是祂遭受死亡和破碎,祂为我们的罪付上了代价,使我们免于死亡。
1. 什么是罪?罪的后果是什么?我们从哪里知道有罪?神的律法要求是爱,人的内心倾向于恨,无法完全遵守律法,我们对此有何体会?
2. 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使我们可以活着,免于死亡,重生之人之所以能够做善事,原因是什么?
宇宙的主,祢所行的尽都美好。我们若偏行己路,就是在走死亡的道路。帮助我们看到罪就是毒药。求祢让祢的律法,而不是邪灵来塑造我们的思想和人生。阿们。
海德堡要理问答 3,4,5 问
https://cmchurch.org/2017/01/02/《海德堡教理问答》主日2/
3 问:你从何知道你的罪恶与祸患呢?
答:从上帝的律法(1)。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4 问:上帝的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
答:基督在《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七节至四十节的简述中教导我们: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1)。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2)。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6:5)
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利19:18)
5 问:你能完全遵守这些诫命吗?
答:不能(1)。我的本性倾向憎恶上帝和他人(2)。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3-24)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著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2-3) 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多3:3)
思考:
我们的本性真的倾向于憎恶上帝和他人吗?不相信上帝的人难道就不能爱亲人、朋友、邻居了吗?“倾向” 这个词是表明,有一种 “恨” 隐藏在我们的心灵深处,我们的本性不仅“是可恨的,也彼此相恨”(多3:3)。一旦得着机会,一旦我们的亲人、朋友、邻居变得不可爱了,一旦我们被得罪了,这种“恨”就会表现出来。
因此,即使我们按照律法上所写的一切去做了,我们所做的一切仍然是在干犯上帝的律法。因为上帝的律法要求的是“爱”,对上帝、对人都要有完全的爱,“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这恰恰就是人不能完全遵守律法的原因,因为我们的本性里是恨,我们的本性无法爱我们所讨厌、所恨恶的人,以致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上都不断干犯上帝的律法,永远也不能遵守上帝的诫命。按照本性,我们的罪恶与日俱增,罪上加罪,直到审判大日来临,这是何等可怕的境地啊!
律法是训蒙的师父,把我们领到耶稣基督面前。藉着上帝的律法,主耶稣找寻到我们,让我们认识自己的义不过是污秽的衣服,也认识唯独基督的义才是上帝所悦纳的,因此就不敢再依仗自己的义,而是降服下来,让主耶稣用祂的义为衣服给我们穿上。
许多人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自己的罪恶和祸患,他们对于第一件必须知道的大事,也就是自己的罪恶和祸患匆匆而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耶稣基督什么呢?他们对上帝的赞美和荣耀只不过是嘴唇上的敬拜。上帝不让我们自欺,祂要打开我们的心眼,让我们真正认识律法的要求,从而使我们认识自己在愁苦中可悲的境况,回转仰望基督。
海德堡要理问答 3,4,5 问
https://cmchurch.org/2017/01/03/《海德堡教理问答》主日3/
6 问:是否上帝原本造人就是如此邪恶悖逆?
答:不是的,恰恰相反。上帝造人原是好的(1),因为祂是按自己的形像造的(2),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3);好叫他真确地认识造他的上帝(4),衷心爱祂,与祂同居于永福之中,赞美祂、荣耀祂(5)。
1. 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31)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7:29)
神说:“我们要照这我们的形像,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6-27)
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
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传3:11)
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6a)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20b)
7 问:这种败坏的人性究竟从何而来?
答:是从始祖亚当夏娃在伊甸园里的悖逆和堕落而来(1),我们的本性因而变得极其败坏(2),我们因此也都是在罪孽里成胎诞生(3)。
1.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3:6)
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8-19)
3. 亚当活到一百三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象样式和自己相似,就给他起名叫塞特。(创5:3)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8 问:是否我们都极其败坏,以致毫无善行可言,倾向所有的罪恶?
答:是的(1)。除非我们从上帝的灵得着重生(2)。
1.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伯14:4)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53:6a)
2.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2:5)
思考:
人的败坏是从哪里来的?
人的败坏是上帝创造的吗?如果是那样,我们的罪恶和祸患就是上帝的错误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上帝所造的人本是完全的、善良的,因此圣经特别指着人的被造说:“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31)。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之初性本善,既不是性本恶,也不是一张白纸。
上帝所造的人性本质是什么?
人之所以与动物不同,是因为人性的本质是上帝的形象。上帝“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信徒的重生就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成为“新造的人”,这形象包括知识(西3:10)、真实的仁义和圣洁(弗4:24)。亚当给各种各样的活物起名,都合乎它们的特点,表明人被造时就有了足够的自然知识(创2:19-20)。夏娃对蛇的回答又表明,人被造时就有属灵的知识,认识独一的上帝,知道听从神的话就是善,也明白犯罪必然会受惩罚(创3:2-3)。亚当夏娃又有真实的仁义和圣洁,所以能与上帝直接相通。上帝的形象也体现为自由意志,知识、真实的仁义和圣洁都必须建立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上,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机器人并不符合上帝的形象。
人堕落的结果是失去了上帝的形象,本性受到了损坏,因此带来了罪恶和祸患。死是罪的工价(罗6:23),人生愁苦的根源是亚当夏娃的堕落与悖逆。尽管人已经完全失丧,但上帝的形象在人里面还剩一小部分残余,所以人既没有变成魔鬼,也没有变成野兽,仍然是有理性、有道德、有自由意志的受造之物。因为上帝造人时“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传3:11),所以人有与生俱来的良心,内心深处会意识到有更高的存在,会思考永恒、会思想人生的意义。无神论者并不是天生的,乃是后天被影响的结果。
上帝为什么不创造完美而不会堕落的人?
亚当与夏娃的堕落并不是因为上帝的创造不完美,而是因为他们运用自由意志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自由意志是上帝的形象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人既可以用自由意志绝对地拣选上帝,到达更高的境界,也可以用自由意志拣选自己,以致犯罪堕落。从这个意义上说,上帝不可测度的计划里确实给罪的出现留下了空间。所以人的堕落并没有使上帝措手不及,因为上帝从永世中就已经预知人会堕落,并且早已预备了挽回人的方法。
既然人的堕落是不可避免的,为什么还要让人承担责任?
人的堕落从上帝的角度来看是不可避免的,但上帝也给了人拒绝堕落的能力,人可以用自由意志来选择悖逆、作恶,也可以用自由意志来选择顺服、行善。因此从人的角度来说,并不是不可避免的。
对于没有理性的受造之物,比如星体运动、气候变化、植物开花、动物繁殖,它们的活动都是无意识的,完全按照上帝的旨意。但对于有理性的受造之物,比如天使和人,他们的行动需要自由意志的配合,因为上帝并不强迫他们顺服自己的旨意,而要他们用自由意志做出甘心乐意的选择。为此,上帝给他们律法作为自愿选择的善恶标准,并要求他们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无论是撒旦、亚当、法老还是卖主的犹大,他们的堕落都在上帝的预知之中,但他们的堕落也都出于自愿的选择,是有意的堕落,所以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的责任。
仅仅吃了禁果,亚当、夏娃及其后裔就要承受死亡的刑罚吗?
亚当和夏娃只是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这个过犯有那么严重吗?死亡的惩罚是不是太严苛了(创2:17)?当时不是,因为:
人已经知道上帝禁止吃这树上的果子。亚当、夏娃都不是无知的。
这棵树所代表的是上帝的权威。唯有上帝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分别善恶是属于上帝的,人当做的就是顺服上帝,去做上帝吩咐做的,不做上帝禁止做的。但撒但说:“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创3:5),这是引诱人摆脱上帝的权威,自己成为上帝,自行判断善恶。因此,禁果到底是什么果子并不重要,吃禁果的行为本身就是挑战上帝的至高权威,在本质上就是背叛上帝。
人吃禁果,等于认为上帝说谎。上帝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撒但却说:“你们不一定死”(创3:4),这两句话必有一句是谎言。人却相信撒但所说的,等于认为上帝是说谎者,这绝不是一个小错误。
人吃禁果,目的就是要摆脱上帝,所以结局就是与上帝分离。在上帝之外就没有生命,选择离开生命之源上帝,就是选择死亡。所以上帝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表明死亡并非严苛的刑罚,而是必然的结局。就像离开电源的手机,虽然还能靠电池支撑一段时间,但结果必然是黑屏。
为什么亚当的堕落会连累我们?
因为上帝和亚当立约,也藉着亚当与他所有的后裔立约,以顺服作为人得永生的条件(创2:17)。整本圣经都提到,人要得到永生就必须遵守上帝的律法(利18:5;太19:17;罗10:5),这个应许首先来自上帝与亚当所立之约(创2:17)。“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耶31:30),因此,亚当的罪归算到我们身上,并非因为祖先的罪会连累我们,而是因为亚当是代表人类立约的元首,他的不顺服破坏了这约。所以只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罗5:12),而不是从亚当、夏娃二人入了世界。“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5:18),不是因为别的过犯,而是因为亚当违反了行为之约的过犯,使他所有的后裔都落在罪债之中。首先的亚当是行为之约的元首,末后的亚当基督是恩典之约的元首,“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所以亚当的罪归算到他的后裔身上,基督的义就归算到重生的信徒身上。
亚当破坏这约的结局就是离开上帝。只有上帝是全善的,人若离开了上帝,就不再能行善。因为每个人就都以自己为上帝,都是用自由意志去体贴自己、而不是去体贴别人,都是用自由意志去作恶、而不是去行善。人性因此变得越来越败坏,以致于全人类都在罪中成孕、出生。
圣经里哪里提到亚当之约?
亚当之约在圣经里并未提到“约”字,但创1-2章在实质上构成了一个工作之约,包括了“约”的全部要素:任务(创1:28;2:15)、守约的应许(创1:29;2:16)、违约的刑罚(创2:17),所以历代改革宗神学家都把它作为亚当之约。何西阿书6:7提到“他们却如亚当背约”,有的人认为指在亚当城发生的某个未知事件,有的人认为就是指亚当的背约。我们不可单凭何6:7就建立教义,但创1-2章确实合理地包含了一个实际的“约”。事实上,上帝与大卫立约时,也没有提到“约”字(撒下7:8-16),但别处圣经认为这就是一个约(诗89:3)。
上帝为什么任凭撒旦来引诱人,连累整个人类堕落?
为什么上帝给人设下陷阱,在伊甸园里放了一棵禁树?为什么上帝任凭撒旦藉着蛇的形象跟夏娃说话?若非如此,人类不就能永远在伊甸园中享受快乐了吗?
上帝绝没有设下陷阱。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使人与动物截然不同,拥有宝贵的理性和自由意志。只有当人发自内心地自愿顺服上帝,而不是因为别无选择才事奉上帝,上帝的形象才能完全地显明出来,上帝的荣耀才能得着彰显。为了给人自由选择的机会,上帝按照祂自己的美意,把一个非常实际的诫命赐给人,就是禁止他吃禁果,也任凭撒旦藉着蛇的形象去引诱人。人没有机会犯罪,并不等于不会犯罪,即使不吃禁果、没有撒旦,人也会在别的事上悖逆,自取死亡。
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行任何善事,反而会趋向各种形式的恶呢?
堕落带来的死亡包括灵命的死亡、身体的死亡和永远的死亡。因为我们在亚当里离开了生命之源上帝,所以生来就处于灵命死亡的状态之中,以致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无法靠着肉体行出任何真正的善事,所行出的“善事”都掺杂着自私、自义、功利、骄傲、纷争、嫉妒等“肉体的邪情私欲”(加5:24),以致带出恶念、恶行和事与愿违的恶果。
当我们还没有被圣灵光照的时候,总以为自己起码还可以凭着良心行一点善事,但一旦律法把上帝的标准显明出来,一旦十字架把我们的肉体本象显明出来,我们就会发现自己最好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件污秽的衣裳,完全做不到上帝所要求的“爱人如己”。比如:我们可以慷慨地帮助路旁一个可怜的乞丐,而且呼吁路人要有同情心,但如果这乞丐一转身带来100个同样可怜的乞丐,我们立刻就会发现自己的“爱心”不够用了,自己的“善行”苍白无力,就会发现自己行善的动机其实是为了让自己内心平安,而不是真的出于“爱人如己”。又如:我们可能都愿意帮助一个遇到难处的邻居或同事,但是一旦我们发现这位邻居品行不端、忘恩负义,甚至恩将仇报,我们就会发现自己真的很难继续“爱我们的仇敌”。
正如主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约3:3)。重生就是上帝的重新创造,就是从死里复活,就是让上帝在我们里面做工,丝毫不借助我们自己的能力。重生的人之所以能做善事,唯一的原因就是“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重生的人之所以不会陷在恶中不能自拔,唯一的原因就是上帝的手在约束我们。当我们认为靠自己可以完全做到“爱神爱人”的善事的时候,圣灵就会温柔地提醒我们:“你还缺少一件”(路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