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City Catechism
问:神还造了什么?
答:神用祂大能的话语创造了万物,祂所造的一切都甚好;万物在祂慈爱的治理下欣欣向荣。
儿童版:神创造了万物,祂所造的一切都甚好。
《创世记》1 章31 节:
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约翰 • 加尔文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就透过整个世界向我们显明祂永恒的智慧、良善和权能;虽然祂本身是人眼不能见的,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叫人晓得。
我们通常称这个世界是神的神性的镜子;这并不是说,人可以透过观察世界来充分认识神,而是说神已经借着这个世界显明了祂自己,让那些不敬虔的人无可推诿。如今,蒙神赐祂属灵眼见的忠实信徒,从每个受造之物身上都能看见神的荣光。这个世界无疑是被造的,是神彰显自己荣耀的舞台。
肯特 • 修斯
在我个人灵修祷告的时候,有时会首先默想宇宙的浩大。光是我们的银河系,就有一百亿颗星星,但宇宙还有数百亿的银河系,每个星系都有数百亿颗的星星。每个星系的直径都有数百光年,一个星系与另一个星系之间更有三百万光年的距离。太神奇了,真叫人难以置信。
旧约《创世记》开宗明义说:「起初神创造天地。」(创1:1)当「天」与「地」这两个相反的词被平行使用时,意思是祂造了一切。所以,你也可以这样理解:起初神创造宇宙,然后祂说:这是好的,不仅如此,祂说:这甚好。
当我读到新约,也就是关于耶稣基督更充分的启示,我们知道宇宙正是由基督所造。所以《约翰福音》这样开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所以,我认识到基督是宇宙性的,是这一切的创造者。保罗在《哥林多前书》8 章6 节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他说:「……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祂;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祂有的……」
然后我们听到一首不可思议的颂歌,记载在《歌罗西书》1 章16 节至17 节。论到耶稣,经文这样描述:「因为万有都是靠祂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祂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祂而立。」
我常常想,若可以指挥《星际迷航》中的「企业号」飞船,离开我们的银河系,穿越在星河之间。当达到曲速8 级时,众星系将会被我抛在脑后。我会抵达宇宙的尽头,转头发现一片尘埃,但这依然是基督造的,又是倚靠基督而存有的。一切都是基督造的,无论是火山的熔岩或是萤火虫的微光。所有能被看到,能被摸到的、天上地上的事物、地底下的、海底下的事物,一切都是被祂所造,又是倚靠祂而存有的。
这也意味着祂是万有的创造者,一切都在祂仁爱良善的护理之下。我们必须牢记,作为人,我们是创造的最高峰,我们是按神的形像造的,承载着神的形像。作为重生之人,我们也有基督的形像,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安息在祂的良善中,在祂伟大的创造中,在祂的能力中。祂掌权生命的一切,我们也在祂的掌权下得丰盛和满足。
1. 你对神的创造有哪些新的认识?怎么理解人有神的形象?
2. 创造的结果是好的?为何有灾祸,罪和死亡?
3. 创造的教义如何应用在生活中?
威斯敏斯特信条
这一信条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个句子都经过一百多位清教徒领袖的仔细斟酌和公开辩论,「在基督教信条中,就清晰性、深刻性、精确性和全面性而言,没有其他任何信条超越《威斯敏斯特信条》」。
第四章 论创造
一、父、子、圣灵(罗11:36;林前8:6;来1:2;约1:2-3;创1:2;伯33:4)三位一体之神为了彰显祂永恒的权能、智慧、良善的荣耀(罗1:20;耶10:12;诗104:24;33:5),就乐意在起初于六日之内创造、或者说从无中制造世界和其中的一切有形无形之物,并都甚好(创1:1-31;诗33:6;来11:3;西1:16;徒17:24;出20:11)。
解读:
创造是三一真神共同的工作:「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1:1-2),「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祂;我们也归于祂——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祂有的;我们也是借着祂有的」(林前8:6)。
创造是有目的的:「为了彰显祂永恒的能力、智慧、良善的荣耀」。
● 普遍启示是必要的:
● 整个宇宙是为显明神的荣耀而被造的,「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19:1),「耶和华用能力创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聪明铺张穹苍」(耶10:12)。因此,除非宇宙是神的普遍启示,否则就不可能「彰显祂永恒的能力、智慧、良善的荣耀」。
● 普遍启示显明了神的永恒定旨(eternal decreed),「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19-20)。也就是说,神在永恒里对被造的宇宙有一个整全、包含万有的计划,所有被造物都在显示着这个计划。因此,它们的本质都是合乎理性的,宇宙和人性多少都显明了神的旨意。因为超自然若要显明为超自然,自然就必须显明为自然;宇宙中若要有例外,就必须先显明常规。
● 就连罪也具有启示性,因为罪是反常的。人堕落之后,自然必须被显明是被罪咒诅、需要救赎的世界,才能显明神特殊的救赎计划,所以神在普遍启示里增加了新的内容:神的忿怒——「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1:18)。普遍启示与忿怒一起显明了普遍的恩典:「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创9:13),也显明了救赎的恩典:「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昆虫立约;又必在国中折断弓刀,止息争战,使他们安然躺卧」(何2:18)。
● 普遍启示是权威的:因为来自神,所以科学研究方法必须顺服神。
● 普遍启示是足够的:指普遍启示本身足以达成它的历史目的,也就是作为救赎与特殊启示适当的背景和平
台。但普遍启示并不足以传递神的救恩,但这并不是它的目的。
● 普遍启示是清晰的:
● 普遍启示本身是清晰的,虽然神不能被透知、世界已经受了咒诅,但仍有神清楚、权威的普遍启示,世界依然清楚地显明了神 、罪人也能知道神(罗1:19-20)。但是,人在堕落之后,已经无法正确地理解普遍启示,罪人接受神的普遍启示,并不比接受神在圣经里的特殊启示更容易,「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
● 护教者所诉诸的就是:神对人有清楚的自我启示,世人知道它、但却压制它。亚米念主义则认为,人的自由意志独立于神的计划之外,所以不能启示神的本性和形象,普遍启示不足以让罪人无可推诿。
创造不是必要的:神的创造有目的性,但并没有必然性。也就是说,并没有任何原因促使神非造不可。创造完全是神的「乐意」,也就是出于主权的决定,不是非创造就不足以彰显祂永恒的能力、智慧、良善的荣耀,更不是爱的溢出、太过寂寞。创造不是必要的,所以神在创造时可以自由地选择无数个计划;但祂却选择了这个正在进行的计划,表明祂已经预定了这个计划中的每一件事,好使整个创造确实按照这个计划进行。
创造是六日之内:神「在起初于六日之内创造」。19世纪进化论出现以后,六日创造被不同的人理解为六个24小时、六个阶段、一日千年、间隔论等。既然神是神,任何不按字面理解《创世记》第一章的做法都是没有必要的、可以各自解读的。而现代科学既不能证伪年轻地球论,也不能证明年老地球论。
创造是从无到有:神「从无中制造世界和其中的一切有形无形之物」,包括物质的宇宙和灵界。「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借神的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来11:3),而现代科学的研究也证明宇宙是从无到有。
创造的结果是好的:神查看了祂的创造工作以后,宣告它们「甚好」 —— 「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31)。因为:
● 创造彰显了神的能力:神用祂「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的命令,让万物从无变为有,「诸天
借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借祂口中的气而成」(诗 33:6),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 1:3)。
● 创造彰显了神的智慧:受造物的多样性、次序、和谐和彼此的关系,显明了神的智慧:「耶和华啊,祢所造
的何其多!都是祢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祢的丰富」(诗104:24)。
● 创造彰显了神的良善:「祂喜爱仁义公平;遍地满了耶和华的慈爱」( 诗33:5)。
● 创造彰显了神的目的:受造物的「好」,在于它们本性的完全,也就是可以达到它们被造的目的。人本性的
自由,也是神创造的目的(参见第九章)。
● 神为什么降灾祸:是为了显明神的公义。「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
耶和华」(赛45:7),包括在神管理之下的天灾人祸,用以执行神的审判和惩罚:「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
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 16:4)。「城中若吹角,百姓岂不惊恐呢。灾祸若临到一城,岂
非耶和华所降的吗」(摩3:6)。
● 罪和死亡不是神所造的:人是罪的来源,罪为死亡打开了门:「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
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今天,许多受造物看起来对人是有害的,但在它们起初被
造的时候并非如此。人堕落以后,作为万物的管理者(创1:28),给受造物带来了咒诅——「地必为你的缘故
受咒诅」(创3:17),「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8:22)。
创造的教义有何现实意义:我们应当面对神所创造的一切来默想祂、称颂祂、赞美祂( 诗104),承认祂是万有的主人,有主权随己意使用一切。正如大卫所称颂的:「耶和华啊,尊大、能力、荣耀、强胜、威严都是祢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祢的;国度也是祢的,并且祢为至高,为万有之首。丰富尊荣都从祢而来,祢也治理万物。在祢手里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强盛都出于祢!」(代上 29:11-12)。这可以使我们脱离人本主义以自我为中心的自义、自傲、自怜和自恋,知道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以祂为乐、直到永远,并且相信创造的神也照样会保护和供应祂的百姓:「我的帮助从造天地的耶和华而来」(诗121:2)。
二、神造了所有其他受造物以后,就造男造女(创1:27),具有理性和不朽的灵魂(创2:7;传12:7;路23:43;太10:28),又按祂自己的形像被赋予知识、公义和真正的圣洁(创1:26;西3:10;弗4:24),并有神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中(罗2:14-15),具备履行律法的能力(创2:17;传7:29);但他们也有可能违反,因为他们被允许有自由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这意志是会改变的(创3:6,17)。除了这写在他们心中的律法,他们还领受了不可吃分别善恶树果子的命令;只要他们遵守,就可以在与神相交中享受喜乐(创2:17;2:15-3:24),并享有统管一切受造物的权柄(创1:28;1:29-30;诗8:6-8)。
解读:
人受造的特殊之处:
● 人最后被造:「神造了所有其他受造物以后,就造男造女」,先为人布置好环境,然后才把人带入其中,管理万物、享受恩典:「祢派他管理祢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诗8:6-8)。
● 人的受造有更大的庄严:对于其余的受造物,神只是命令它们,说有就有;但当人被创造时,三位一体的神为他的受造开了一个会议——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1:26 )。因为神要使人成为管理这个世界的代表,成为创造主的唯一形像。而在神的永恒计划里,三一神的第二位格将要道成肉身,「成为人的样式」(腓2:7)。
人性包括物质的身体和非物质的灵:由「身体和灵魂」(太10:28)联合而成,灵与魂在圣经中可以互用。神所造的人「是身体、是灵魂」,而不是人「有身体、有灵魂」。「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2:7),具有会朽坏的物质身体,也「具有理性和不朽的灵魂」,所以死后「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12:7)。神是「万人之灵的神」(民27:16),「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亚12:1)直接创造了人的灵,直接创造了人的灵,不需要藉由任何第二因,灵魂在神的维持下是不朽的。
人有神自己的形象:指人的本质是属灵的,拥有知识、公义和真正的圣洁。人堕落以后,仍有理性、道德性和不朽性,具有理智、情感和意志,但已经丧失了真正的知识、公义和圣洁。重生者被基督恢复了这形像——「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3:10),「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但只有完全成圣以后,才能达到完美。
● 人被造时被赋予的知识:是对神、祂的旨意、和祂的作为的一种完全的知识,就令他快乐而言,对于装备他凡事顺服所必需的而言是完全足够的。
● 人被造时被赋予的公义:是一种内在的公义,具备足够的能力遵行心中的律法,「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7:29)。
● 人被造时被赋予的圣洁:即与罪完全隔绝,能彰显神的形象。
人有神的律法写在心中:即道德良知。「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4-15)。因此,人不能以「天生如此」为理由,不肯承认罪、继续沉溺于罪中。
人有自由意志:而这意志是会改变的,是顺性的自由,也就是符合人的本性、附带道德责任的自由(参见第九章)。
人领受了神明确的命令:神并没有解释「不可吃分别善恶树果子」的原因,人也没有工具来验证分别善恶树与其他的树有何区别、果子是否会带来伤害,所有的只是神的话语本身。神的命令必须是一个例外,这个例外仅仅因为是神的命令,所以才能试验人是否顺服。「只要他们遵守,就可以在与神相交中享受喜乐,并享有统管一切受造物的权柄」,但这并非奖赏。人堕落以后,倾向于用「讲理」来代替「顺服」,实际上就是认为自己「如神能知道善恶」(创3:5)。
讨论问题:
你对神的创造有哪些新的认识?怎么理解人有神的形象?
答案参考:
人有神自己的形象:指人的本质是属灵的,拥有知识、公义和真正的圣洁。人堕落以后,仍有理性、道德性和不朽性,具有理智、情感和意志,但已经丧失了真正的知识、公义和圣洁。重生者被基督恢复了这形像——「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3:10),「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但只有完全成圣以后,才能达到完美。
人被造时被赋予的知识:是对神、祂的旨意、和祂的作为的一种完全的知识,就令他快乐而言,对于装备他凡事顺服所必需的而言是完全足够的。
人被造时被赋予的公义:是一种内在的公义,具备足够的能力遵行心中的律法,「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7:29)。
人被造时被赋予的圣洁:即与罪完全隔绝,能彰显神的形象。
创造的结果是好的?为何有灾祸,罪和死亡?
答案参考:
神为什么降灾祸:是为了显明神的公义。「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赛45:7),包括在神管理之下的天灾人祸,用以执行神的审判和惩罚:「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 16:4)。「城中若吹角,百姓岂不惊恐呢。灾祸若临到一城,岂非耶和华所降的吗」(摩3:6)。
罪和死亡不是神所造的:人是罪的来源,罪为死亡打开了门:「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今天,许多受造物看起来对人是有害的,但在它们起初被造的时候并非如此。人堕落以后,作为万物的管理者(创1:28),给受造物带来了咒诅——「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创3:17),「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8:22)。
创造的教义如何应用在生活中?
答案参考:
这可以使我们脱离人本主义以自我为中心的自义、自傲、自怜和自恋,知道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以祂为乐、直到永远,并且相信创造的神也照样会保护和供应祂的百姓:「我的帮助从造天地的耶和华而来」(诗121:2)。
用话语创造世界的主,祢手所造的令我们惊叹,即使它已经败坏了。璀璨的群星展现祢的美,猛烈的飓风展示祢的力量,数学定理彰显祢的秩序。凡有气息的,都要因耶和华手所造的来赞美祂!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