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City Catechism
问:神在第四条和第五条诫命中有什么要求?
答:第四,在安息日这一天,我们要在公共或私下的场合敬拜神,放下日常的工作,服侍主和他人,为永恒的安息日做准备。第五,我们要爱和孝敬父母,顺服他们敬虔的管教和指导。
《利未记》19 章3 节:
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约翰 • 加尔文
现在很容易理解律法的原则了,即:神创造了我们,祂有权被尊为「父」,被尊为「主」,我们理应将敬畏、爱和荣耀归给祂;我们不属于自己,我们不要去放纵私欲,而是要毫无保留地顺服祂,全然领受祂的美意。律法重申,公义和正直为神所喜悦,不义为祂所憎恶。因此,我们不要以不虔不敬、忘恩负义背离造我们的主,所以我们要用一生来培养我们的公义。如果我们必须将神的旨意置于我们自己的意志之上时才能显出敬畏的话,那么,唯有践行公义、纯粹和圣洁才是真正的服侍祂。我们也不能以自己没有能力为做不到的借口,仿佛手段已用尽的欠债人,无法偿还债务一般。我们不能以自己的能力测度神的荣耀;无论我们是怎样的人,祂以公义为友、与不义为敌的属性永不改变,无论祂要求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必须自然地顺服,因为祂只会要求我们做正确的事。
提摩太 • 凯勒
如果我们阅读整本圣经,旧约和新约,我们就知道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安息日的诫命。
首先,这是非常重要的实践。在我们的生活中,神要求我们保持工作和休息的节奏,神禁止我们过度地工作。
神也命令我们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与灵魂。我们不应只注重我们的身体,也要借着每周的团契、祷告和敬拜来复苏灵魂。
但实际上,新约也告诉我们安息日指向更深的休息。《希伯来书》4 章特别说到,当我们相信基督和福音时,就歇了自己的工。也就是说,我们已经摆脱「必须证明自己,倚靠自己得救」的重担了。在此生,我们可以进入这更深的安息,但在将来的新天新地中才能完全实现。这是我们的盼望,尤其是在软弱困苦的时刻。
第五条诫命,孝顺父母,也应该以福音的眼光来看待。这条诫命说,作为儿女应当顺服父母,也应当尊重并且听从他们。同时,福音也提醒我们,神是我们的父亲,因着恩典我们被带领进入祂的家中,祂是我们爱的源头。若我们的「爱」源于我们与神的关系,那么,我们就能真正地爱并尊荣我们的父母:一方面,不过度倚靠他们;另一方面,也不向他们奢求唯独在神里才能找到的东西。
1. 神设立安息日的目的是什么?基督徒应怎么过安息日,该有怎样的态度,避免什么样的态度?
2. 孝敬父母从福音的眼光应该如何来看待?父母另一层含义是什么?
赐生命的父,唯有行在祢的道中,我们才会兴旺。祢造了我们,祢告诉我们需要休息。请保守我们不要试图通过无休止的工作来证明自己。赐给我们谦卑,使我们孝敬父母。愿我们行事为人永远是照祢的命令,而非自己的直觉。阿们。
威斯敏斯特信条
https://cmchurch.org/《威斯敏斯德信条》/
第二十一章 论虔诚敬拜和安息日
七. 按照自然律,一般来说,应当分别出适当比例的时间来敬拜神;因此,神在祂的圣道中用一条正面的、道德的、永久的诫命,约束所有时代的所有人;祂特别指定七日中的一日为安息日,向祂守为圣日(出20:8-11;赛56:2-7)——从世界之始到基督复活,是一周的最后一日;从基督复活之后,改为一周的第一日(创2:2-3;林前16:1-2;徒20:7),在圣经中称为主日(启1:10),并作为基督徒的安息日、一直持续到世界的末了(太5:17-18;可2:27-28;罗3:8-10;雅2:8-12)。
解读:
● 安息日是来自创造次序的自然律,也是一项道德律。因此,每个时代的信徒和非信徒都应当遵行。
● 出埃及是守安息日的理由之一(申5:15),预表我们从罪的捆绑中得救赎(路1:71-74),所以安息日也是为了纪念基督的救赎之工(诗118:22-24)。
● 第四诫(出20:8-11;申5:12-15)只指明安息日是在第七日,可以在每周的任何一天,只要是每七日一次。
● 以色列人在埃及过每周十日的生活,忘了当守哪天为安息日,神就在安息日前一日降下双倍的吗哪来指示(出16:22-23)。真吗哪在七日的第一日复活显现,指示了新约的安息日(约6:31-33),这也是匠人所弃的石头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的那一日(诗118:22)。
● 众使徒与早期教会在七日的第一日守安息日(徒20:7;林前16:2;启1:10)。
海德堡要理问答
https://cmchurch.org/《威斯敏斯德信条》/
103问:上帝在第四诫里的要求是什么?
回答:第一,我要参与教会对外领人归主、对内造就信徒的圣工(1),尤其当安息的日子,我更要勤于上教会(2),聆听上帝的话语(3),领受圣餐(4),公开向主祷告(5),并奉献周济贫穷的人(6)。第二,我在有生之年必须停止作恶,让主藉着祂的圣灵在我里面动工,使我今生就迈入祂永恒的安息(7)。
安息日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神设立安息日的目的,是让人更好地纪念神、亲近神、事奉神,在神里面得着安息。
因此,我们在安息日既不应该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也没有必要拘泥于人为的各种清规戒律,把安息日变成辖制人的日子。主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2:27),在安息日做圣工(太12:5)、必要的工作(太12:1, 3-4)、怜悯之工(太12:11, 12)都是合宜的、恰当的。
基督徒当怎样守安息日?
安息日,也就是基督徒的主日,是安息的日子、喜乐的日子,但最重要的是敬拜的日子。若没有敬拜,歇工就成了怠惰,喜乐和安息也成了空谈。因此,信徒在这日要歇下手上的工,去做 属灵的工,和其他的肢体一切殷勤敬拜神。我们参加主日敬拜时的心思态度、衣着举止,虽然不必拘泥人为的规条,但必须自己在神面前谨慎自省,确保我们在神面前有敬畏、诚实的心,我们在“主日”所做的一切都是向着主而做、为着主而做,而不是敷衍差事、自欺欺人。
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
https://cmchurch.org/2017/11/06/六十三、第四条诫命/
119问:在第四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四条诫命中,禁止的罪是:
忽略当尽的本分(结22:26);
虽予遵行,却漫不经心,粗心大意,不得益处,而且心中厌烦(徒20:7,9;结33:30-32;摩8:5;玛1:13);
无所事事,作奸犯科,亵渎此日(结23:38);
对俗务和娱乐有不必要的心思、言语或作为(耶17:24,27;赛58:13)。
https://cmchurch.org/2017/11/08/六十五、第五条诫命/
128问:晚辈冒犯长辈的罪是什么?
答:晚辈冒犯长辈的罪是,
忽略向他们当尽的责任(太15:4-6);
在他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忠告(撒上2:25)、吩咐和责备(申21:18-21)上,嫉妒(民11:28-29)、蔑视(撒上8:7;赛3:5)、反叛(撒下15:1-12)他们(出21:15)和他们的地位(撒上10:27);
咒诅嘲笑(箴言30:11,17),冥顽不化,造谣中伤,如此成为他们及其治理上贻羞致辱之人(箴19:26)。
130问:长辈易犯的罪是什么?
答:长辈易犯的罪,除了忽略他们当尽的责任之外(结34:2-4),还包括:
专求自己的事(腓2:21),追求自己的荣耀(约5:44;7:18)、舒适、好处和快乐(赛56:10-11;申17:17);
要求晚辈去行不合乎上帝律法(但3:4-6;徒4:17-18),或超出他们权能之事(出5:10-18;太23:2,4);
对于行恶的,出谋划策(太14:8;可6:24),怂恿教唆(撒下13:28),恩宠有加(撒上3:13);
对于行善的,横加拦阻,打击士气,不予认同(约7:46-49;西3:21;出5:17);责备不当(彼前2:18-20;来12:10;申25:3);
粗心大意,把晚辈置于谬误、诱惑和危险之中不管不顾(创38:11,26;徒18:17);激怒他们(弗6:4);
以及任何因着不公义、不慎重、为人苛刻、疏忽职责所导致的羞辱自己、削弱自身权威之事(创9:21;王上12:13-16;1:6;撒上2:29-31)。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
https://cmchurch.org/2017/06/11/64问:第五条诫命要求什么?/
解读13:晚辈对长辈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晚辈(包括属灵的晚辈)对长辈当尽的本分是:
尊敬长辈:「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利19:32)。
顺服长辈:谦卑地顺服他们合乎上帝律法的智慧建议:「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彼前5:5)。
效法长辈:在属灵的美德上效法他们:「你们该效法我,象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
担代软弱:「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提前5:1-2)。
解读14:长辈对晚辈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长辈(包括属灵的长辈)对晚辈当尽的本分是:
有长者风范:以身作则,柔和谦卑,用圣洁的言行来见证他们所领受的恩典:「白发是荣耀的冠冕,在公义的道上,必能得著」,「劝老年人要有节制、端庄、自守,在信心、爱心、忍耐上,都要纯全无疵。又劝老年妇人举止行动要恭敬,用善道教训人」(多2:2-3)。
不倚老卖老:尊重晚辈的优点,「强壮乃少年人的荣耀;白发为老年人的尊荣」(箴20:29)。
不轻视晚辈:担代晚辈的弱点,「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罗15:1)。
海德堡要理问答
https://cmchurch.org/2017/02/22/《海德堡教理问答》主日39/
为什么把 “孝敬父母” 与 “尊敬在上有权柄的” 联系到一起?
上帝颁布十诫的时候,以色列人还没有国家和政府,家庭是以色列社会最主要、最基本的结构。所以十诫里的父母不但养育儿女,也代表“在上有权柄的”(罗13:1),而“孝敬父母”不但指敬重父母,听从他们并效法他们的好行为,也包括尊敬和顺服一切在政府、公司、学校和教会里“在上有权柄的”。“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即使是不完美的父母、雇主、老师、神仆或政府,也是被上帝允许用来管教、塑造我们的器皿。
104问:上帝在第五诫里的要求是什么?
回答:我应该对父母亲以及一切在上掌权者显出应有的尊敬、爱心和忠心;对他们善意的吩咐和训导,要委身顺从(1),对他们的软弱和缺点,要忍耐包容(2),因为上帝的旨意是要藉着他们的手来管治我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