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City Catechism
问:有没有办法逃脱刑罚,重蒙神的恩宠?
答:
有,为了满足祂的公义,神主动出于纯粹的怜悯,借着一位救赎主使我们与祂和好,并将我们从罪恶和罪的刑罚中拯救出来。
《以赛亚书》53 章10 节至11 节:
耶和华却定意将祂压伤,
使祂受痛苦;
耶和华以祂为赎罪祭。
祂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
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
祂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
便心满意足。
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
并且祂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约拿单 • 爱德华兹
但对基督徒而言,除了耶稣基督福音的信息以外,天上地下还有什么配得我们的爱慕、盼望和欣喜呢?除了耶稣基督福音的信息以外,天上地下还有什么配得我们真挚、持久的渴望和我们强烈的热忱呢?福音所宣告的信息本身及其展现的方式都最令我们受影响和动容。耶和华的荣美是最值得我们爱慕的对象,又以最令人动容的方式向我们展现。所有的光芒都在无限的爱、温柔和慈悲中死去的救主的脸上闪耀。神的羔羊身上全部的美德,祂的谦卑、忍耐、温柔、摆上、顺服、爱和怜悯都以最能拨动我们每一根心弦的方式活现在我们眼前;出于对我们温柔的爱和怜悯,在祂最后所忍受的难以言说、无可比拟的苦难当中,所有这些美德都经受了最大的考验、最苦的磨练,也由此得到了最鲜明的彰显。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罪的可恨也以最令人动容的方式显明出来。从为我们付上赎价的救主所承受的痛苦中,我们看到了罪可怕的后果。神对罪的恨恶、刑罚所表明的祂的忿怒和公义也以最令人动容的方式呈现出来;神将如此可怕的罪的刑罚降在与祂无比亲密,又无比爱我们的主的身上,就显示出了祂对公义的严格要求与决不妥协,以及祂的忿怒的可畏。福音启示我们,神就是这样完成了对我们的救赎和祂荣耀的旨意,仿佛每件事都是精心策划好的,为要尽可能地触碰我们心灵最柔软的部分,最小心而又最强烈地打动我们。我们从此不再受罪的刑罚的影响!在如此伟大的救恩面前,我们真该谦卑自己如同尘土一般。
米卡 • 埃德蒙森
在电影院看电影如果不熄灯,感受就会不一样。对此我有亲身体会,当时《星球大战•原力觉醒》已经放映了30 秒,灯却没有关,有三个人被惹恼了,就冲出去要求工作人员把灯关掉。光的影像在黑暗背景的衬托下为整个体验增加了信息量和戏剧性。
我们可能会说,要理问答也是如此设置的。神凭着公义审判我们的罪,为我们提供了黑暗的背景,使福音的荣耀得以照耀。只有认识到灾祸的深重后,我们才能更好地明白神救赎计划的真正意义。
要理问答告诉我们,神以一种无偿和怜悯的方式,代表人类满足了祂自己对公义的要求。据《以赛亚书》53 章,神以祂的义仆(耶稣基督)为赎罪祭。耶稣基督遵行神的旨意走完了一生,为我们满足了神律法对公义的要求。祂不仅为我们降生,还为我们受死。以赛亚形象地描写这位义仆「 被压伤」和「受痛苦」( 赛53:10),提醒我们罪的沉重代价。耶稣在十字架上承担了神对罪的全部咒诅,充分满足了神对罪的公义要求。耶稣基督活在义中的生命和祂的受死代赎满足了神对我们公义的要求,使祂如今看我们在罪上是死的,在义上是活的,这个伟大的代赎正是福音的核心所在。
也许以赛亚最令人吃惊的用词是主「喜悦」以祂为赎罪祭。事实上,主喜悦让祂无辜的独生子被嘲弄,被苦待,被钉十字架。这在人看来几乎不可能是真的,除非你明白背后的原因。神当然不喜悦罪,不喜悦犹大出卖耶稣,不喜悦宗教领袖恨祂,不喜悦彼拉多不公正地判祂钉十字架,不喜悦被误导的群众弃绝祂。但神喜悦祂儿子主动和被动(透过苦难)的顺服,不论代价如何,祂都持续地信靠神和爱祂的百姓。神喜悦让审判落在子的身上,以拯救祂有罪的百姓。神喜悦是因为,透过十字架,神之子将得着荣耀,神的子民将得蒙救赎,神的公义将得到满足,神之爱将得以显明。十字架不是一场悲剧,而是神的旨意,是祂计划通过这位救主的工作来拯救祂的百姓和启示祂无法测度的荣耀的恩典。
最终,神出于祂的怜悯,无偿地完成了这个代赎。要理问答谨慎地指出,神通过降罚耶稣来拯救我们是出于祂「纯粹的怜悯」。「纯粹的怜悯」即唯独恩典,并无其他考虑。正如伟大的布道家司布真所写的一本名著《都是恩典》。虽然这恩典教导我们如何避免不敬虔,但恩典并不取决于我们在任何方面的顺服。考虑到罪的不断侵袭和我们生命时常的软弱,我们必须抓住「唯独恩典」的福音不放。神赐下祂的爱子并非想从我们身上得到些什么,而仅仅是因为祂爱我们。这才是真正的好消息!
以赛亚书53章10-11节,耶和华所 “喜悦的事” 是什么?福音的核心是什么?神赐下祂的爱子想从我们身上得到些什么?
神用什么方式拯救祂的选民?神藉着基督与选民所立的恩典之约的应许是什么?条件是什么?恩典是如何显明出来的?
使我们与祢和好的主,感谢祢为我们开路。祢的公义和怜悯都是完全的。我们所接受的救恩本是我们不配得的。我们奉祢爱子耶稣基督的名来到祢的面前,乃是仰赖祂的义,而不是我们自己的。阿们。
https://cmchurch.org/2017/01/05/《海德堡教理问答》主日5/
12问:既然根据上帝公义的审判,我们当受今生和永世的刑罚,怎样才能逃过刑罚,重得上帝的恩宠?
答:上帝的公义必须得到满足(1);所以,我们必须还清一切债务,或由自己还,或由别人代还(2)。
13问:我们自己能够做到吗?
答:当然不能(1);我们还在天天加增着自己的罪债(2)。
14问:有何受造之物能为我们还债吗?
答:没有一个受造之物能担得起上帝对罪人所发永远忿怒的担子,使人得解脱(1)
15问:那么,我们当寻求一位怎样的中保和救主呢?
答:祂必须同时是一个真实的人(1),也是公义的人(2),能力高于一切受造之物,就是说,祂必须也是真神(3)。
思考:
什么是中保?
“中保” 原意是 “中间人”、“拉拢双方的人”。甲乙双方因为某种原因发生冲突或不能直接沟通时,必须请一位双方都能信任的中保恢复沟通,在甲方面前代表乙方,在乙方面前代表甲方,担任双方之间的调解人、信使、担保人。
自从亚当堕落以后,人与上帝之间出现了可怕的裂口和冲突。有罪的人无法直接来到上帝面前,因为一切罪污在公义圣洁的上帝面前都不能存在;而上帝的公义若得不到完全的满足,人就不能脱离愁苦的境地。为此上帝主动设立了一位中保,站在公义圣洁的上帝和无力偿还罪债的罪人之间,恢复双方的沟通,在上帝面前代表人,在人面前代表上帝,通过祂完全的补赎消除我们当受的惩罚,使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得以恢复。祂的职责包括:
作为调解人,如约伯所说“向我们两造按手”的那一位(伯9:33),照人能理解的方式,祂要按手在上帝身上说:“父啊,祢愿意与他们和好,重新接纳他们得祢的眷顾吗?如果祢愿意,在他们得罪祢的一切事上,我担保祢将得到公义完全的满足。”然后祂又要按手在人身上说:“可怜的罪人,不要灰心,我担保你将因信称义并得救。”
作为信使,祂要向我们传达上帝的心意,又把我们的心愿陈明在上帝的面前。
作为担保人,把担保、抵押交在另外一位手中(来7:22)。祂要在上帝面前承担我们满足律法要求的责任,也要在人面前担保上帝已经重新悦纳了我们。
天使能担任我们的中保吗?
不能。天使和人一样,是上帝所创造的有理性的生物。但他们都是灵体,没有肉体。上帝造人既有灵魂,也有身体,人在身体和灵魂两方面都犯了罪,也当在身体和灵魂两方面承受上帝公义的审判。为了消除这种刑罚,这位中保必须同样具有身体和灵魂,在身体和灵魂两方面亲自承担人所当受的惩罚。任何天使都不能做到这一点。
既然天使不能担任人的中保,圣徒能担任吗?
圣徒就是那些通过基督的灵在基督的宝血中被洗净的人,他们藉着信心有分于基督的圣洁(林前6:11)。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圣徒,都不能作为中保,因为他们都不是靠着自己的功德得救的,他们自己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献上与上帝和好,只能藉着独一的中保耶稣得救。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解读
20问:上帝是否任凭全人类在罪恶悲惨的处境中灭亡?
答:上帝为了自己美善的旨意,于永恒之初拣选了部份人有份永生(徒13:48;弗1:4-7;帖后2:13-14),藉着所立恩典之约,透过一位救赎之主,脱离罪恶悲惨的处境,进入蒙恩得救的境界(创3:15;17:7;出19:5-6;耶31:31-34;太20:28;林前11:25;多3:4-7;来9:15)。
解读1:是否全人类都要在罪恶和悲惨中沉沦灭亡?
不是。上帝把其中一些人从罪恶和悲惨中拯救出来:「你们得救,都是出于上帝」(腓1:28)。这些人被称为上帝的选民,就是上帝在永恒之初所拣选的得永生的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帖后2:13),「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解读2:什么人有资格成为上帝的选民?
选民之所以被上帝拣选成为选民,并非因为他们有什么过人的优点、美德、信心或功劳,而是完全出于上帝自己的主权和美善的旨意:「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4,5)。
解读3:上帝用什么方式来拯救祂的选民?
上帝藉着一位救赎主,用恩典之约的方式来拯救祂的选民:「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解读4:恩典之约是与谁立的?
恩典之约是上帝与选民在基督里并藉着基督而立的约:「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正如行为之约是上帝与第一个亚当和他的后裔立的,恩典之约是上帝与第二个亚当基督和祂的后裔、即所有的选民立的,在祂里面的是属上帝的属灵的以色列家:「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加3:16),「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来8:10)。
解读5:上帝藉着基督与选民所立的恩典之约的应许是什么?
上帝在恩典之约里对选民的应许是:「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8:10)。「我要作他们的上帝」是表明上帝对选民特别的恩宠和慈爱,祂眷顾他们,今生今世将肉体上和属灵上各样的美物供应他们,并赐给他们来生的永生和福乐。「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是表明上帝要把达到上述状况和关系所必需的一切恩赐和资质赐给他们。为了达到以上目的,上帝在恩典之约里向选民又具体应许:
祂将光照选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来8:11)。
祂将赦免选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8:12)。
祂将洁净选民:「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来8:10),「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36:25-27)。
解读6:恩典之约的条件是什么?
恩典之约的条件就是信心。藉着信心,选民与基督有份,基督成为他们的元首、他们的代表,行为之约所要求的选民的顺服由他们的元首和代表基督献上,为上帝所悦纳:「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
解读7:为什么与选民之约被称为恩典之约?
因为上帝应许给选民的一切都是恩典,亦即白白的赐福,他们一点也不配得。连接受这恩典的信心也是上帝的作为,是祂的圣灵在他们心中造成信心,这也是在祂的恩约之中祂应许给他们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弗2:8)。
解读8:上帝与以色列民所立的西乃之约和恩典之约有何异同?
上帝在律法时代与以色列民所立的西乃之约形式上是行为之约,实质上是同一恩典之约,因为:
任何亚当的后裔都不可能靠行为之约称义、得救:「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
以色列民与现今上帝的选民同有一个恩典之约的中保和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祂在律法之下由摩西和献祭预表。他们享有同样的赦罪和得赎的应许,同样藉着信心才能够仰望并信靠在预表所指向的基督。
在律法时代,基督还未到来,恩典之约只是藉着各种预表和影子显明;在福音时代,基督的本体到来了,「藉着福音,将不能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1:10),而「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来7:18)。
在律法时代,恩典之约局限于以色列人;在福音时代,恩典之约扩展到外邦人,「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
https://cmchurch.org/2017/09/05/十九、行为之约
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
30问:上帝是否任凭全人类在罪恶和痛苦的状态中灭亡?
答:上帝并不因人类违背了与祂所立的第一个约,即行为之约(加3:10,12),就任凭他们在罪恶和痛苦的状态中灭亡(帖前5:9);反过来,祂却因为祂的慈爱和怜悯,就藉着第二个约,即恩典之约,将祂的选民拯救到得救的地位上(多3:4-7;加3:21;罗3:20-22)。
https://cmchurch.org/2017/09/06/二十、恩典之约/
31问:上帝与何人立下恩典之约?
答:上帝的恩典之约是与作为第二亚当的基督而立,也是与所有在基督里蒙拣选成为基督后嗣之人而立的(加3:16;罗5:15-21;赛53:10-11)。
32问:上帝在第二个约中的恩典是如何显明出来的?
答:上帝在第二个约中的恩典可从以下各点显明出来:1)白白为罪人预备并提供了一位中保(创3:15;赛42:6;约6:27),使罪人可以从而得着生命和救恩(约壹5:11-12);2)应许并赐下圣灵给祂所拣选的人,使他们能以藉着圣灵的运作,生发渴慕中保的信心(林后4:13),以及其他诸般相应的恩典(加5:22-23),使他们得救(约3:16;1:12);3)赐他们能以按照祂所指定的得救之道(弗2:18),藉着敬虔和顺服(结36:27;各1:26,27)证明他们对上帝真实的信心(雅2:18,22),与真实的感恩(林后5: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