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
富足的官寻求永生之道
18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20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
21 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22 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23 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
24 耶稣看见他,就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
25 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26 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27 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
本段经文中耶稣的听众都有哪些人?
● 耶稣听众的构成包括了17:20中的法利赛人,17:22中的门徒,18:9中的一些自以为义的人,以及18:15节中带孩子来的人。现在,我们发现,听众中还有一位富有的官。
1. 耶稣说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这话是耶稣否认自己的神性吗?
2. 这个官真的遵守诫命了吗?对基督徒有什么提醒?
3. 耶稣挑战富有的官还缺少一件,变卖一切分给穷人,积财宝在天上,来跟从耶稣,这是号召信徒放弃财产来承受永生吗?财富会如何拦阻人跟随神?基督徒应该如何看待财富?
4. 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如何理解这句话?
●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 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 2:8-10 和合本
● 我的 神必照他荣耀的丰富,在基督耶稣里使你们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立比书 4:19 和合本
● 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立比书 4:13 和合本
● 十诫的后六诫是与人的关系,青年财主都遵守了。但他与神的关系不对,钱财仍是他的主,因此他的好行为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也不能使他得永生。
● 所有人都不能靠自己得救, 但神的恩典卻能叫人得救。
应用
● 当我们不把神放在首位的时候,我们就不会跟从主。今天我们跟神的关系怎样?神在我们的生命中正处 在什么位置呢?
注释:18:18-27
18.有一个官问耶稣说:我们不可忽略这位富有的官的故事与前一节经文之间的联系。《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是在描述了我们主就小孩子说的话之后,才把这个故事记载下来。其用意似乎是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可能会因为对世间财富缺少孩子一般的淡泊之心,而错失了进入天堂的机会。
我们面前的这个人,似乎拥有一颗远远胜过文士、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心。他渴望得到救恩。他显然对我们主有一种景仰之情。然而,因为贪爱钱财这一缠累他的恶习,他丧失了自己的灵魂。
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原文的字面意思会比我们的译本更强烈地表达出这位官员的思想:“做完了什么,我就可以承受呢?”
19.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惠比对这节经文的转述值得注意:“为什么你用这个称呼来称呼我,没有把它用在你们尊敬的拉比身上,或任何纯粹的人身上呢?你认为我有什么过人之处呢,还是说父上帝内住在我里面呢?若你因为看到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人是良善的,而且认为‘良善’这一称呼真正属于我,那你就应该相信(我)。”
20.诫命你是晓得的:高尔特评述说,我们主对待这位官员,就像一位聪明的医生对待病人一样。他所实施的医疗手段,极有可能是为了他灵命健康的益处。主用这种方式来对待他,极有可能是为了让他有自知之明。因为这位官员谈到“做”什么,所以耶稣就先从谈论上帝的诫命入手。
不可奸淫:应当指出,我们主在列举十诫时,并没有照着《出埃及记》记载的确切顺序。唯一一处不同寻常的是,在七十士译本中,第七条诫命被放在第六条诫命之前。
22.你还缺少一件:我们不可忽略我们主让这位官员认罪的过程。我们的主要让他明白,不管他如何看待自己对第二块法版上的律法的顺服,他肯定违反了第一块法版上的诫命。他既没有遵守第一条诫命,也没有遵守第二条诫命。因为他的钱财就是他的上帝,故此他犯了贪婪的罪,也就是拜偶像。
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我们不要认为,我们主的意思是要让所有基督徒都去做他在这里要求那位富有官员去做的事。彼得对亚拿尼亚所说的话与这种想法相抵触(徒5:4)。原因在于,如果所有人都照此而行,就会鼓励人游手好闲,最终所有人都会走向贫困。圣保罗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
我们主根据摆在他面前的这种疾病开具了处方。这是一个严重的、崇拜钱财的病例。只有一种补救方法:“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像圣保罗及其同伴当年在船上所做的那样,倘若他要救自己的生命,就必须将船上所有的东西抛入海中。
23.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我们再没有听到这位官员说过一句话。有些人猜测说,他最后听从我们主的命令,成为一位门徒。似乎更有可能的是,他无法忍受我们主对他的考验,最终失丧了灵魂。圣马可说,“他忧忧愁愁地走了。”(可10:22)
24.有钱财的人:应该将这句话与圣马可更充分的描述做对比。在马可的记载中,我们主重复了这句话两次,在第二次时我们主说,“倚靠钱财的人进上帝的国是何等地难哪!”
25.骆驼穿过针的眼……容易:有些解经家一直都在努力证明,我们译为“骆驼”的这个词应当译为“绳子”。这种改动似乎毫无必要。我们主可能是使用一种格言式的表达方式,而且这种方式也为听众所熟悉。骆驼是犹太人当时惯于使用的最大动物,而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据拉比著作来看,指的是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米凯利斯(Michaelis)说,类似的谚语比如大象穿过针的眼,也见于印度。
哈默(Harmer)评述说,“在东方,门往往会造得非常低,有时候还不到三四英尺高,目的是为了防止那些掠夺成性的阿拉伯人骑着骆驼进入内院。但是,他们仍然会训练自己的骆驼通过这些门,尽管有些困难。很有可能,就是针对这种做法,才形成了这一格言式的表述。”
27.在人所不能的事:这是一种格言式的表述。这句话清楚表明,即使是一位富足人,借着上帝的恩典仍然可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