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
法利赛人和税吏的祷告
9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
10 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
11 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
12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 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14 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1. 这段经文中提到哪两个人?他们的身份和社会地位有什么不同?
2. 法律赛人的祷告与税吏的祷告有什么不同之处?
3. 税吏的祷告虽然短,但为什么蒙神悦纳?
4. 税吏靠什么“ 被升为高 ”?
5.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学到了什么?
● 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 6:6》
● 我的心默默无声,专等候神;我的救恩是从他而来。---《诗篇 62:1》
● 我的百姓啊,你们要来进入内室,关上门,隐藏片时,等到忿怒过去。---《以赛亚书 26:20》
● 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篇 51:17》
● 神悦纳的祷告不是自义的表现,而是出于谦卑、悔改、完全倚靠恩典的心。
● 真正蒙悦纳的祷告,是停止比较、放下自我,不凭我们的表现,而是谦卑、悔改、倚靠恩典的心,单单站在神面前寻求怜悯与更新。
应用
● 如何防止骄傲或自以为义的心?
● 当我们觉得自己比别人“更好” 时,这段经文会提醒我们什么?
● 你认为神最看重一个人的哪种态度?
路18:9-14
9.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
● “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 指法利赛人(参十六15)。
● “藐视” 轻看,视如一文不值。
10. 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
● “上殿里去祷告”,指当时犹太人每天的三次祷告:上午九点、中午十二点和下午三点。
● “法利赛人”是犹太教中的一个派系,他们以对神的敬虔和律法的知识自夸;而”税吏”(10节)是替罗马帝国收税的犹太人,遭到同胞的憎恶和鄙视。这两个人的祷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11. 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
● “法利赛人站着”,这是犹太人祷告时通常所采用的姿势,但在这里带有夸耀的意味,表明这位法利赛人”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9节),想靠自己的义站立在神面前。
● “自言自语地祷告”,表明这位法利赛人的祷告并不是说给神听,而是说给自己听。因为他的祷告总是围绕自己、表白自己,通知神自己比别人更好(11节)、奉告人自己有多么敬虔。我们也常常像这位法利赛人,内心总是夸大优点、回避缺点,失败时自我辩护、软弱时自我安慰,认罪时轻描淡写、悔改时避重就轻。
● “神啊,我感谢祢”,表面上,这句话把自己的义行归荣耀给神;实际上,人若忘了自己是个罪人,感恩只是变相自夸,谦虚只是扭捏作态。我们也常常像这位法利赛人,不断向神念叨自己的好行为,以为自己正在帮神建立国度,既看不到自己的罪、也不觉得需要倚靠神,更不认为自己需要救恩。
● “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这是用自己的长处去对比别人的短处,自然是高抬自己、贬低别人。人若不把自己的生命与神的形象作对比,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人只有真正认识自己的罪,才能停止谈论自己的义。我们也常常像这位法利赛人,把自己当作敬虔的标准,自以为比别人更加公义良善、更加坚持真理。当一个人开始不断批评别人、藐视别人的时候,就应当省察自己是否已经成了被神厌恶的自以为义者。
● “我...我...” 他一直重复”我”,显明他内心的真实情况乃是自负和妄自尊大;本节的话根本不像祷告,倒像是在控告别人。
12.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 “,指法利赛人一周禁食两次,但律法所规定的禁食只有每年赎罪日一次(利十六29-31)。我们也常常像这位法利赛人,以为人做得越多、就越讨神喜悦。
● “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这只是立约之民的本分(利二十七30),并没有什么是可夸的。我们也常常像这位法利赛人,只要尽点本分、就想交换奖赏。
13. 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 “那税吏远远地站着 ”,表明税吏知道自己是个罪人,不但不配在神面前站立,也在人前感到羞愧。
● “连举目望天也不敢 ”,表明税吏以神为衡量公义的标准,所以认识自己的败坏、害怕神的鉴察。
● “捶着胸”,表明他的心灵破碎、被良心谴责,连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只能用捶胸来表达对罪的忧伤和痛悔。
● “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开恩可怜” 施恩,宽恕,挽回,和解。表明税吏知道自己既没有资格获得奖赏,也没有理由减免刑罚,只能凭信心来到神面前,仰望神的恩典、求神挪开忿怒。他祷告时所想的都是自己的罪,而不是别人的罪。救恩是神白白的赏赐,人若不认识自己是一个需要可怜的罪人,就不能接受救恩,反而会把救恩当作对自己的侮辱。
14. 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 税吏心灵破碎和承认自卑的祷告,使他在神面前得蒙悦纳、被「算为义」。也就是被神宣布成为义人,不但罪得赦免,而且神看他好像没有犯过罪一样。这并不是他自己的义,而是神所赐的义,所以他才能在神面前得以站立。「算为义」是保罗常用的字眼(罗四5、6、24),这个字的原文在《路加福音》中一共享了五次(七29、35;十29;十六15),在其他三本福音书中,只有《马太福音》用过两次(太十一19;十二37)。
● “自卑的必升为高”:“自卑” 是指自我谦卑的态度,并不是指对自己人格有自卑感。
● 神接纳那些谦卑认罪的人,却拒绝那些自以为义的人。因为天国的大门低到一个地步,只能以膝代步、才能进去,所以“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14节)。神接纳人,并不是根据人的自我评价,也不是根据人一时的行为,而是根据人怎样认识自己。人若诚实地承认自己一无所是,这样的“自卑“必被神所悦纳,因为“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祢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