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
富足的官寻求永生之道
18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20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
21 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22 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23 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
24 耶稣看见他,就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
25 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26 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27 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
本段经文中耶稣的听众都有哪些人?
● 耶稣听众的构成包括了17:20中的法利赛人,17:22中的门徒,18:9中的一些自以为义的人,以及18:15节中带孩子来的人。现在,我们发现,听众中还有一位富有的官。
1. 耶稣说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这话是耶稣否认自己的神性吗?
2. 这个官真的遵守诫命了吗?对基督徒有什么提醒?
3. 耶稣挑战富有的官还缺少一件,变卖一切分给穷人,积财宝在天上,来跟从耶稣,这是号召信徒放弃财产来承受永生吗?财富会如何拦阻人跟随神?基督徒应该如何看待财富?
4. 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如何理解这句话?
●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 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 2:8-10 和合本
● 我的 神必照他荣耀的丰富,在基督耶稣里使你们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立比书 4:19 和合本
● 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立比书 4:13 和合本
● 十诫的后六诫是与人的关系,青年财主都遵守了。但他与神的关系不对,钱财仍是他的主,因此他的好行为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也不能使他得永生。
● 所有人都不能靠自己得救, 但神的恩典卻能叫人得救。
应用
● 当我们不把神放在首位的时候,我们就不会跟从主。今天我们跟神的关系怎样?神在我们的生命中正处 在什么位置呢?
耶稣说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这话是耶稣否认自己的神性吗?
答案参考:
● 这个问题不仅没有否认耶稣的神性(正如某些人所认为的),反而似乎是在引导这位官去思考这一点。
● 惠比对这节经文的转述值得注意:若你因为看到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人是良善的,而且认为‘良善’这一称呼真正属于我,那你就应该相信(我)。”
● 通过将注意力从任何形式的人类道德成就转移到神本人身上,耶稣重申,进入神的王国只能通过神圣的恩典——它无法获得,只能以谦卑和信仰接受。
2. 这个官真的遵守诫命了吗?对基督徒有什么提醒?
答案参考:
● 第一条诫命要求敬拜独一的神,但当他面对选择时,他发现如果这意味着要舍弃自己的财产,他就无法事奉神。神实际上并没有在他的心中占第一位。
● 他既没有遵守第一条诫命,也没有遵守第二条诫命。因为他的钱财就是他的神,故此他犯了贪婪的罪,也就是拜偶像。
● 这人无法为了穷人的缘故释放自己的财富,固然表明他未能真正听见并顺从摩西和众先知(正如 16:14–31 所清楚表明的),在路加看来,摩西和众先知的要求远比这更为深刻。
● 在富有的官心目中,永生是靠行为的, 耶稣要先提示这人,其实没有人在神面前有资格依赖善行得到永生。
● 神所要的“乃是心里诚实”,即使我们外在的行为没有违背律法,但我们的心思意念仍可能会违反神的诫命(诗51:6;太5:21-28)。
● 对比上节课的经文,人要像婴孩一样才能承受神的国,这个富有的官和婴孩形成一个强烈的反差。婴孩一无所有,他们需要的就是恩典和帮助;那个官却以为遵守了一切的律法,以为自身的敬虔就可以带来永生的指望,却是没有意识到救恩完全来自神的恩典。
● 这个人的财富使他的生活变得舒适,并给了他权力和威望。通过告诉他卖掉他所拥有的一切,耶稣触及了他的安全和身份的基础。这个人不明白,如果他跟随耶稣,他会比他拥有所有的财富更安全。
3. 耶稣挑战富有的官还缺少一件,变卖一切分给穷人,积财宝在天上,来跟从耶稣,这是号召信徒放弃财产来承受永生吗?财富会如何拦阻人跟随神?基督徒应该如何看待财富?
答案参考:
● 耶稣并没有要求所有信徒卖掉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尽管这可能是他对某些人的意愿。然而,他确实要求我们所有人摆脱任何比神更重要的东西。如果你的安全基础已经从神转移到了你拥有的东西,你最好摆脱这些财产。
● 我们不要认为,我们主的意思是要让所有基督徒都去做他在这里要求那位富有官员去做的事。彼得对亚拿尼亚所说的话与这种想法相抵触(徒5:4)。原因在于,如果所有人都照此而行,就会鼓励人游手好闲,最终所有人都会走向贫困。圣保罗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
● 我们主根据摆在他面前的这种疾病开具了处方。这是一个严重的、崇拜钱财的病例。只有一种补救方法:“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
● 由一向依靠钱财生活,变成完全依靠神的供应,是很大的信心挑战。变卖家产并把财富分给穷人,不是得永生的途径,只是积财在天;真正要承受永生,就要以信心回应神。如果这富有的官愿意放下一切来跟随主,像彼得一样,那么他信心的回应会让他得永生,只是他仍然舍不得放下自己所有的一切!
● 这个官真正“缺少”的,恰恰是无法释放自己所拥有的丰盛!一位社会精英阶层的成员,听见了一个要求他将财富重新分配给经济上匮乏之人的挑战。
● 看到这位富有官长痛苦的反应,耶稣进一步扩展并激化了这一挑战。问题并不仅限于这一个具体的人生经历:物质财富的占有本身,就会成为参与神国度的阻碍;凡是“有东西的人”(即拥有财物的人,chrēmata,24 节),进入神的统治之下同样困难。
● 耶稣回答说,钱财是人承受永生的一个拦阻。钱财常常使人迷惑,分辨不出什么才是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事情。
● 财富有能力让人对其产生一种执着,这种执着是与对神的忠诚相悖的。同样,财富还会引发针对穷人的暴力行为,而这与向穷人传福音的宗旨背道而驰(见前文关于16:13)。
● 富有的人总是容易依赖世上的事物,不容易完全投靠神的怜悯(与第13节形成对比)。当然,那些财富并非物质的——例如智力杰出、在道德或艺术上富足的人——同样也很难依靠神,而是依赖自己的努力。
● 我们务要提防嫉妒富足人和觊觎他们的财富。我们几乎不知道,假若我们的欲望得到了满足,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 有福之人乃是这样,他已经学会祷告说,“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箴30:8),并真正“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来13:5)。
● 唯有放弃自己对权力的主张,以及这种权力赖以成立的经济资源,富人(以及其他那些掌握巨大财富与社会地位的人)才能享受持久生命的祝福。
● 耶稣的教导并没有将贫穷视为一种苦修的理想,也没有简单地劝人要放弃一切。相反,对物质财富的处置是要为了帮助穷人。
● 这种做法意味着彻底摒弃对地位荣誉的关注,以及摒弃那种与提升个人在群体中的荣誉、增强对他人的掌控力紧密相关的给予/接受这一主流体系。耶稣建议的这种给予必须是不图回报的,因为接受者是那些无力回报的人。
● 神的国度要求人将社会边缘群体纳入自己的亲族范围,要求消除地位差异,要求给予不图回报——这些做法都非常脱离习俗,会导致这个官失去他现有的社会地位,但会使他有与穷人认同的能力,而福音正是为穷人而来的(参见4:18-19)。
● 那些要在未来承受生命的人,必须在当下进入神的国度——跟随耶稣,接受他所采用的非传统的人际关系构建方式,这种方式是神的救赎计划所特有,要将穷人当作自己的家人那样来珍视。
● 只要有真诚的自我牺牲精神,神就会供应他仆人一切的需要(参腓立比书 4:19)。Ryle 认为,我们应从属灵意义上理解这些话,因为“神的智慧有时允许一个归主的人在属世事物上因归主而成为亏损者”。
4. 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如何理解这句话?
答案参考:
● 那位官和这位旁观者的回应都出自于同一种神学观念,这种观念假定神的祝福与拥有权力、特权和物质财富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他们没有摆脱玛门的控制。而且根据耶稣的看法,离开神的帮助,他们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
● 这些观点从个人生平经历的角度来理解贫穷与富有,似乎贫穷还是富有这两种状况分别是懒惰与勤奋、邪恶与正义的结果。
● 我们还可以找到一些律法和先知书的文本,从社会制度的层面来阐述贫穷和财富问题。然而,正如约伯记所证明的那样,传统观念思维是很难摒除的。
● 我们的收入有多少,我们是否被财富或贫困的重担所累,这些都无关紧要。唯有恩典,而非境遇,才是我们的救恩赖以存在的关键。若我们的心在神面前为正,钱财就绝不会使我们被拒于天堂之外。基督可以使我们得胜有余。基督可以使我们闯过各样的难关,圣保罗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
● 不论是有钱财的人或是那些被遗弃软弱的人,都是同样需要恩典。唯有恩典方能叫人进入天国,唯有承认「我需要恩典」,那本是不可能的终会变为可能。
● 富翁要进天国虽难,但在神里他是绝对可以得永生的,关键是他是否愿意凭信心而不是靠行为得救,因为神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完全是恩典的赐予,人无从靠自己在神的工作上加添什么。
● 为得着永生,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跟从耶稣。
● 有钱财的人得救也是最困难的(但并非不可能;参撒该,19:1-10)
● 神成就了人类绝不可能完成的事:“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18:27)
耶稣对这种神圣的“不可能的可能性” 的肯定,使人回想起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所说的安慰之言(1:37);而那句话本身又唤起了亚伯拉罕与撒拉的故事记忆,其核心正是神倾向于行那在人看来不可能的工作——在毫无合理希望之处创造生命(创 18:14,七十士译本)。
● 耶稣明确指出,没有人能够靠自己得救。但人所不能,神能成就。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得救始终是神恩典的奇迹,永远是神的恩赐。正如 Richardson 所说,神“不仅比人所想的更严要求,也比人所敢希望的更慷慨”。
注释:18:18-27
18.有一个官问耶稣说:我们不可忽略这位富有的官的故事与前一节经文之间的联系。《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是在描述了我们主就小孩子说的话之后,才把这个故事记载下来。其用意似乎是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可能会因为对世间财富缺少孩子一般的淡泊之心,而错失了进入天堂的机会。
我们面前的这个人,似乎拥有一颗远远胜过文士、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心。他渴望得到救恩。他显然对我们主有一种景仰之情。然而,因为贪爱钱财这一缠累他的恶习,他丧失了自己的灵魂。
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原文的字面意思会比我们的译本更强烈地表达出这位官员的思想:“做完了什么,我就可以承受呢?”
19.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惠比对这节经文的转述值得注意:“为什么你用这个称呼来称呼我,没有把它用在你们尊敬的拉比身上,或任何纯粹的人身上呢?你认为我有什么过人之处呢,还是说父上帝内住在我里面呢?若你因为看到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人是良善的,而且认为‘良善’这一称呼真正属于我,那你就应该相信(我)。”
20.诫命你是晓得的:高尔特评述说,我们主对待这位官员,就像一位聪明的医生对待病人一样。他所实施的医疗手段,极有可能是为了他灵命健康的益处。主用这种方式来对待他,极有可能是为了让他有自知之明。因为这位官员谈到“做”什么,所以耶稣就先从谈论上帝的诫命入手。
不可奸淫:应当指出,我们主在列举十诫时,并没有照着《出埃及记》记载的确切顺序。唯一一处不同寻常的是,在七十士译本中,第七条诫命被放在第六条诫命之前。
22.你还缺少一件:我们不可忽略我们主让这位官员认罪的过程。我们的主要让他明白,不管他如何看待自己对第二块法版上的律法的顺服,他肯定违反了第一块法版上的诫命。他既没有遵守第一条诫命,也没有遵守第二条诫命。因为他的钱财就是他的上帝,故此他犯了贪婪的罪,也就是拜偶像。
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我们不要认为,我们主的意思是要让所有基督徒都去做他在这里要求那位富有官员去做的事。彼得对亚拿尼亚所说的话与这种想法相抵触(徒5:4)。原因在于,如果所有人都照此而行,就会鼓励人游手好闲,最终所有人都会走向贫困。圣保罗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
我们主根据摆在他面前的这种疾病开具了处方。这是一个严重的、崇拜钱财的病例。只有一种补救方法:“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像圣保罗及其同伴当年在船上所做的那样,倘若他要救自己的生命,就必须将船上所有的东西抛入海中。
23.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我们再没有听到这位官员说过一句话。有些人猜测说,他最后听从我们主的命令,成为一位门徒。似乎更有可能的是,他无法忍受我们主对他的考验,最终失丧了灵魂。圣马可说,“他忧忧愁愁地走了。”(可10:22)
24.有钱财的人:应该将这句话与圣马可更充分的描述做对比。在马可的记载中,我们主重复了这句话两次,在第二次时我们主说,“倚靠钱财的人进上帝的国是何等地难哪!”
25.骆驼穿过针的眼……容易:有些解经家一直都在努力证明,我们译为“骆驼”的这个词应当译为“绳子”。这种改动似乎毫无必要。我们主可能是使用一种格言式的表达方式,而且这种方式也为听众所熟悉。骆驼是犹太人当时惯于使用的最大动物,而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据拉比著作来看,指的是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米凯利斯(Michaelis)说,类似的谚语比如大象穿过针的眼,也见于印度。
哈默(Harmer)评述说,“在东方,门往往会造得非常低,有时候还不到三四英尺高,目的是为了防止那些掠夺成性的阿拉伯人骑着骆驼进入内院。但是,他们仍然会训练自己的骆驼通过这些门,尽管有些困难。很有可能,就是针对这种做法,才形成了这一格言式的表述。”
27.在人所不能的事:这是一种格言式的表述。这句话清楚表明,即使是一位富足人,借着上帝的恩典仍然可能得救。